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3-03-02点击数:

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3〕2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专家信息更新与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用途

专家库将用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学科评估等工作。

二、填报专家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愿意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任务;

2.我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含兼职及行业导师)。

三、报送内容

1.本次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包括三部分:一是上报新增博硕专家;二是根据2021年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公布各专业学位类别的领域设置情况附件1,更新与完善在库专家信息;三是针对存在师德师风问题的专家进行退库管理。

2.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去年在库的《2022年度在库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2)将单独发送至研究生培养管理科负责人或研究生教学秘书,请各培养单位结合历史专家数据及现实情况进行更新。

3.报送与更新的内容包括专家个人基本信息、研究方向和学术信息等。具体信息、对应数据库字段及详细说明见《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附件3)和专家库数据字典(附件4)。

4.填写时应严格按模板要求内容及所附数据字典模式,逐项选择或填写、完善专家信息,务必保证各项准确、真实、规范。

四、填报要求

1.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并在规定时间内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本单位专家信息填写工作。

2.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务必通知到每位专家,并认真填写《专家信息汇总表》,确保信息填报准确无误。

3.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将专家信息(包括在库专家与新增专家)统一汇总至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3),并于2023年3月7日前发送电子版汇总表至研究生处邮箱ynartyjs@163.com中。

材料提交

1.3月2日—3月3日,导师自主更新。导师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导师管理>导师信息采集管理,填报或修改补充相关信息。

2.3月6日前,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专家库信息汇总表》系统下载版,并将通过审议的《专家库信息汇总表》及《专家库信息更新审核情况说明》签字盖章纸质版材料报送研究生


附件:1.各专业学位类别的领域设置情况

          2.2022年度在库专家信息汇总表

          3.专家库数据结构及填写说明

          4.专家信息汇总表

          5.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常见问题


云南艺术学院研究生处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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