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3〕2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院专家信息更新与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库用途
专家库将用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学科评估等工作。
二、填报专家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愿意承担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任务;
2.我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含兼职及行业导师)。
三、报送内容
1.本次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包括三部分:一是上报新增博硕专家;二是根据2021年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公布各专业学位类别的领域设置情况(附件1),更新与完善在库专家信息;三是针对存在师德师风问题的专家进行退库管理。
2.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去年在库的《2022年度在库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2)将单独发送至研究生培养管理科负责人或研究生教学秘书,请各培养单位结合历史专家数据及现实情况进行更新。
3.报送与更新的内容包括专家个人基本信息、研究方向和学术信息等。具体信息、对应数据库字段及详细说明参见《专家库更新数据表结构及填写说明》(附件3)和专家库数据字典(附件4)。
4.填写时应严格按模板要求内容及所附数据字典模式,逐项选择或填写、完善专家信息,务必保证各项准确、真实、规范。
四、填报要求
1.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并在规定时间内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本单位专家信息填写工作。
2.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务必通知到每位专家,并认真填写《专家信息汇总表》,确保信息填报准确无误。
3.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将专家信息(包括在库专家与新增专家)统一汇总至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3),并于2023年3月7日前发送电子版汇总表至研究生处邮箱ynartyjs@163.com中。
五、材料提交
1.3月2日—3月3日,导师自主更新。导师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导师管理>导师信息采集管理,填报或修改补充相关信息。
2.3月6日前,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专家库信息汇总表》(系统下载版),并将通过审议的《专家库信息汇总表》及《专家库信息更新审核情况说明》签字盖章纸质版材料报送研究生处。
附件:1.各专业学位类别的领域设置情况
2.2022年度在库专家信息汇总表
3.专家库数据结构及填写说明
4.专家信息汇总表
5.全国研究生教育评估监测专家库更新与报送工作常见问题
云南艺术学院研究生处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