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艺术学院研究生外出安全须知

作者:研究生部时间:2018-10-23点击数:

云南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外出安全须知

 

1.研究生外出包括社会实践科研工作田野作业学术交流个人因故外出等各类校外活动

2.研究生外出应主动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外出期间应文明出,遵纪守法;不听信谣言,不传播有害信息,不参与各种非法活动

3.研究生外出期间要注意饮食卫生和人身财产安全,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严禁酗酒;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选择安全合法运营的交通工具;外出地点涉及环境恶劣复杂的区域时,应了解当地气象地理治安等有关情况,尊重地方民风民俗,遵守地方政策法规

4.因公外出的研究生,需由派出单位或导师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因私外出的研究生建议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研究生外出需填写《云南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外出申请表》,确定内联系人,经导师签字学位点审核,必要时需经保卫处审核,研究生备案后方可出行凡未经申请自行外出的研究生,在外出期间发生的事故,责任由研究生本人承担

6.研究生外出原则上应按预定的区域路线内容与时间进行,应主动与内联系人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QQ等方式保持联系,保证至少每三天联络一次,及时通报情况;若临时改变外出区域和路线,或申请延长假期,必须及时向学位点汇报并委托内联系人办理相应手续;外出结束后应立即返校报到

7.研究生外出期间如果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等突发事故,要保持冷静,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并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和学报告

8.研究生因公外出期间,由于与公务无关的个人行为造成外出事故的,责任由研究生本人承担;为履行公务中发生的事故,将参照有关规定处理。

9.研究生外出事故的责任,应根据具体情况依法确定发生研究生外出事故,学院与研究生或研究生家长可通过协商方式解决,无法协商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10.研究生外出期间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规章制度等,由研究生本人依法承担责任,同时根据具体情况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1.对研究生外出事故负有责任的组织或个人,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研究生外出事故赔偿的范围与标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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