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四名在读研究生赴德宏州芒市担任见习局长(主任)

作者:研究生部时间:2018-11-23点击数: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从高等学校选聘在读研究生到芒市市直部门担任见习局长主任的通知》(云教函【2018】173号)和《中共潞西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期从省内高等院校中选聘在读研究生担任市直部门见习局长主任实施方案的通知》(潞办发【2010】61号)文件要求,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会、云南省教育厅开展了从有关高校选聘在读研究生到芒市市直部门担任见习局长(主任)的工作。此次选聘针对20余个专业共挑选出37名在读研究生。旨在推动“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和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建设”。同时也增强我省高校在读研究生的社会实践能力和社会适应性,进一步创新高校研究生培养方式。
高校研究生的加入不仅为政府注入了新鲜血液,而且还使自身有了用武之地,受党熏陶,为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更能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我校积极响应并组织了这次选聘,经选聘后我校有刘潇遥、马晓、刘晶晶、李刘阳4名在读研究生将赴芒市任为期3个月的见习局长(主任),这是芒市委、市政府第八次面向省内高校选聘在读研究生。10月29日下午,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有关领导、芒市市委组织部有关领导、各高校经办部门负责人在昆明召开部分高校在读研究生赴芒市担任见习局长(主任)座谈会,号召即将赴任的研究生在见习岗位上踏实勤奋、努力提升自身能力,为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随即我校四名在读研究生赴芒市上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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