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处(学科建设办公室)是学校进行研究生教育和学科建设的行政职能部门,贯彻国务院学位办及省学位办的有关政策,制定研究生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指导各学位点的研究生培养和学位管理工作,同时还承担学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下设的学科建设办公室的相关工作和评估等相关工作。
一、机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政策、条例及规定,修订和制定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2.学科建设工作:完成学院学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各项事务;研究和制定学校学科发展建设规划,制订实施方案,组织建设、申报、审核新增硕士博士授权点,指导各办学单位贯彻执行学科发展规划。
3.组织各级学科建设项目的申报、立项和实施管理工作。
4.导师队伍建设与管理:组织遴选、培养及管理各学科、专业类别、领域的学科带头人与专业带头人;硕士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质量监控等工作;
5.研究生培养管理:审核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设置、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研究生培养计划;研究生培养的监督检查工作。
6.学位授予工作:完成学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各项事务;组织召开学位委员会,组织与建设学位点学位分委员会;组织审核各办学单位本科及硕士毕业生的毕业与授予学位申请。
7.学校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它工作,以及与学位授予相关的其他工作。
二、科室职责
研究生处下设四个科室:综合管理科、培养管理科、学位学科建设管理科、质量监控科。
综合管理科职责:
1.负责OA文件收发、保密、经费管理及报账业务工作。
2.负责部门综合性文件起草和对外宣传、会议协调、联络工作。
3.负责办公用品、报刊杂志等办公日常管理。
4.负责部门固定资产采购。
5.负责支部建设等相关工作。
培养管理科职责:
1.负责指导研究生培养方案及课程教学大纲等的编制与修订。
2.负责研究生学籍、教学、学业管理及归档工作。
3.负责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开题、答辩的资格审查工作。
4.负责研究生管理系统的管理和维护
学位学科建设管理科职责:
1.承担校学科建设领导小组下设的学科建设办公室相关工作,组织学校学科建设方案的修订和实施管理工作。
2.负责学校学科带头人的培养、选拔和考核管理工作。
3.负责学科建设各类项目的指导、申报和管理工作。
4.推动新增硕士及博士学位授权点申报工作。
质量监控科职责:
1.负责研究生教学指导、培养质量督导与保障体系建设工作。
2.组织开展教学评价及课堂教学质量监控工作。
3.负责导师的遴选、培训及指导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受理、审核学位申请,负责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及学位认证工作。
5.负责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日常事务及各分委员会的管理工作。
6.负责硕士学位授权点建设及评估工作。